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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考察实行总额包干报销方式

费用类别 开支标准及要求
类别 目的地为非极地范围 目的地为极地范围
航渡期间 在南北极考察站、冰盖、冰架、冰帽、冰站以及冰原岛峰和内陆等区域考察期间
海洋考察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/境外公杂费 包干标准限额 600元/人·天 600元/人·天 1200元/人·天
核减标准 无需承担伙食费用的或租船费已包含伙食的人员按照150元/人·天核减 无需承担伙食费用的或租船费已包含伙食的人员按照150元/人·天核减 无需承担伙食费用的或租船费已包含伙食的人员按照300元/人·天核减
注意事项 1. 包干按考察活动实际自然(日历)天数计发,项目负责人可在包干标准限额范围内自行确定发放金额。
2. 报销时须提供《中山大学海洋考察差旅费包干报销审批表》(网报系统可自动生成)或包含此表信息的审批文件,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(或单位分管负责人)审批同意。
备航期间发生的住宿费、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(或境外公杂费) (二选一) 差旅费 常规报销 按照学校境内外差旅费有关开支标准及规定报销。
差旅费 总额包干 按照考察目的地为非极地范围的包干标准限额计发包干款项,备航天数以用船记录单为准,但计发包干的天数最多不超过5天。
注意事项 同一名考察人员在同一次海洋考察备航期间限选择一种报销方式。
※ 注:同一连贯行程中涉及陆地考察、海洋考察、普通出差等多种事项的,报销时须注明各段行程的日期和事由,并分别按照各类差旅活动对应的费用开支标准及规定执行,不得重复计发包干款项。